赶早弄得个晚,许多病人不解其中,为什么呢?下面和大家说一说看病技巧,怎么在最短的时间内把病看了。 1.就诊前提前要找好看病的专科和大夫,并预约号,到医院挂号的,要有备选大夫,以免号满挂不上。 2.取号后立马到就诊处扫描报到,这点很关键,因为医生看病叫号系统是按扫描报到顺序自动叫号的,而不是按挂号顺序叫,比如你挂的是1号,人家挂的是第10号,人家扫描报到在先,看病就在你前面,假如你一直沒扫描报到,那医生就叫不到你,你就没法看病。 3.交费:现在缴费方式多样,最方便的就是机上缴费(微信、支付宝,银行卡都可以),几秒钟就解决,建议尽量不要到窗口人工缴费,因排队时间、缴费时间都长。 3.关于抽血和影象学检查(要空腹)。相对抽血检查,影象学检查要慢,所以交费后尽快去约B超、CT或核磁共振检查时间,再去抽血,上午看病早的话,幸运者当天上午就能做上肝B超取结果,增强CT或核磁共振检查要有肾小球滤过率结果才能预约检查(需做此项检查者就诊前建议把结果带来)。 4.首次就诊或复诊需检查者一定要上午空腹来就诊,并赶在周前来,尤其外地病人,因为有些检查要等时间,临近周末来,就诊时间可能就长了(周六、周日、节假日就诊专家休息,有些检查不做的)。 5.某些抽血检查如肝功能等一般上午十点前抽血,下午就出来,所以准备上午抽血查肝功能下午看病者,一定要赶在9点半前把血抽了(现行阶段是这样执行,如有变动注意医院规定) 注:现就诊费用均可在自助机上可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京医通等方式缴费,包括诊疗挂号费、所有检查费、药费等)
《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5 年版) ——临床治疗精选(王贞彪整理)1、中国乙型肝炎流行病现状2006 年中国流行病学调查:我国 1~59 岁一般人群 HBsAg 携带率为7.18%。据此推算,我国现有慢性 HBV 感染者约 9300 万人,其中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约 2000万例。2014 年全国 1~29 岁人群乙肝血清流行结果,1~4 岁、5~14 岁和15~29 岁人群 HBsAg 流行率分别为 0.32%、0.94%和 4.38%。2、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目标(1) 治疗的目标:最大限度地长期抑制 HBV 复制,减轻肝细胞炎性坏死及肝纤维化,达到延缓和减少肝功能衰竭、肝硬化失代偿、HCC 及其它并发症的发生,从而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生存时间。在治疗过程中,对于部分适合的患者应尽可能追求慢性乙肝的临床治愈,即停止治疗后持续的病毒学应答,HBsAg 消失,并伴有 ALT 复常和肝脏组织学的改善。(2) 治疗终点:A、理想的终点: HBeAg 阳性与 HBeAg 阴性患者,停药后获得持久的 HBsAg 消失,可伴或不伴 HBsAg 血清学转换。B、满意的终点: HBeAg 阳性患者,停药后获得持续的病毒学应答,ALT 复常,并伴有 HBeAg 血清学转换;HBeAg 阴性患者,停药后获得持续的病毒学应答和 ALT复常。C、基本的终点: 如无法获得停药后持续应答,抗病毒治疗期间长期维持病毒学应答(HBV DNA 检测不到)。3、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推荐意见(治疗药物与疗程)(1)HBeAg 阳性慢性乙型肝炎推荐意见 6: 核苷(酸)类药物:建议总疗程至少 4 年,在达到 HBV DNA 低于检测下限、ALT 复常、HBeAg 血清学转换后,再巩固治疗至少 3 年(每隔 6 个月复查一次)仍保持不变者,可考虑停药,但延长疗程可减少复发(B1)。推荐意见 7: 普通干扰素和聚乙二醇干扰素:推荐疗程为 1 年。对基因型 A 型和 D 型患者,若经过 12 周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未发生 HBsAg定量的下降,建议停止治疗。对于基因型 B 型和 C 型患者,若经过 12 周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HBsAg 定量仍大于 20,000 IU/mL,建议停止治疗。无论哪种基因型,若经过 24 周治疗 HBsAg 定量仍大于 20,000 IU/mL,建议停止治疗(2)HBeAg 阴性慢性乙型肝炎推荐意见 9: 核苷(酸)类似物:建议治疗达到 HBsAg 消失且 HBV DNA 检测不到,再巩固治疗 1 年半(经过至少 3 次复查,每次间隔 6 个月)仍保持不变时,可考虑停药(B1)。推荐意见 10: 干扰素类:推荐疗程 1 年。若经过 12周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未发生 HBsAg 定量的下降,且 HBV DNA 较基线下降< 2 Log,建议停止治疗(B1)。4、乙肝代偿期和失代偿期肝硬化推荐意见 11: 乙型肝炎肝硬化需要长期抗病毒治疗。对初治患者优先推荐选用恩替卡韦、替诺福韦酯或 Peg-lFN(A1)。干扰素禁用于失代偿期肝硬化,代偿期肝硬化慎用(A1)。5、特殊类型的慢性乙型肝炎病人推荐意见 12: 经过规范的普通 IFN-或 PegIFN-治疗无应答的患者,可以选用核苷(酸)类药物再治疗。推荐意见 13: 对于因其他疾病接受化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在起始治疗前应常规筛查 HBsAg、抗-HBc 和 HBV DNA,并评估接受免疫抑制剂的风险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预防性抗病毒治疗和临床监测。(A1)推荐意见 15: 对 HBsAg 阳性或 HBV DNA 阳性的急性、亚急性、慢加急性肝衰竭患者应尽早应用核苷类药物抗病毒治疗,建议选择 ETV 或 TDF(A1)。推荐意见 16: 对 HBV DNA 阳性的 HCC 患者建议应用核苷类药物病毒治疗,并优先选择恩替卡韦或替诺福韦治疗(A1)。6、关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生育问题(1)育龄妇女及妊娠相关情况处理推荐意见 18: 妊娠期乙肝发作,肝脏病变较重者,在与患者充分沟通并权衡利弊后,可以使用替诺福韦或替比夫定抗病毒治疗(A1)。推荐意见 19: 对于抗病毒治疗期间意外妊娠者,如用干扰素治疗,建议终止妊娠(B2)。若用妊娠 B 级药物(替比夫定或替诺福韦)或拉米夫定,治疗可继续;若是恩替卡韦和阿德福韦酯,需换用替诺福韦或替比夫定继续治疗,不建议终止妊娠(A1)。推荐意见 20: 为减少 HBV 母婴传播,妊娠中后期 HBV DNA 载量大于 2×106 IU/ml,在充分沟通、权衡利弊的情况下,可于妊娠第 28 周开始给予替诺福韦、替比夫定或拉米夫定治疗,建议于产后 1~3 个月停药,停药后可以母乳喂养(B1)。(2)男性患者在抗病毒治疗期间的相关情况处理干扰素治疗: 应停药后 6 个月方可考虑生育。核苷类药物治疗: 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核苷类药物对精子的不良影响,可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前提下考虑生育。(C2)7. 儿童慢性乙型肝炎治疗在充分知情同意的基础上,2~11 岁也可选用 ETV 治疗,12~17 岁可选用 ETV 或TDF治疗(A1)。 剂量参照美国 FDA 和 WHO 推荐意见9推荐意见 21: 儿童进展期肝病或肝硬化,应及时抗病毒治疗,但需考虑长期治疗安全性及耐药性问题。1 岁以上儿童可考虑 IFN-治疗。2 岁以上可选用恩替卡韦治疗,12 岁以上可选用替诺福韦治疗(A1)推荐意见 22: 对于已经存在肾脏疾患及其高危风险的 CHB 患者,应尽可能避免应用阿德福韦酯或替诺福韦酯。对于存在肾损害风险的 CHB 患者,推荐使用恩替卡韦或替比夫定治疗(B1)。
自北京市卫生系统建立预约挂号平台,取消专家点名挂号,采用按职称挂号(专家号分: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知名专家∕教授三挡)后,有效遏制了号贩子,使老百姓挂号看病更方便,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挂号或预约挂号,下面为北京佑安医院的挂号方式:一、医院就诊挂号 1. 窗口挂号:和传统挂号一样,直接挂就诊科室就可以。 2. 医院自动挂号机自助挂号:在自助挂号机上划诊疗卡,用手指点内科,再点所挂科室,挂号条自动打出来了(和目前银行自助缴费机操作程序一样)。二、预约挂号: 1. 诊室预约:看完病后,即预约下次看病时间(如预约11月28日下午肝病消化中心一科)。 2. 门诊窗口预约:用诊疗卡预约下次看病科室和时间即可。 3. 电话预约挂号:打010-83997201,或010-83997202(医院电话)或010114(北京市预约平台)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预约看病科室和时间即可。 3. 网上预约挂号:进入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选就诊科室和就诊时间即可。 温馨提示:1. 首次到北京佑安医院看病的病人应先建立就诊卡才能挂号就诊。2. 首次就诊或需要检查的老病人要空腹就诊,因为很多检查是要空腹的,如肝脏超声检查、胃镜检查、肝功能检查等。3. 首次就诊病人(尤其外地病人)最好选择每周的前几天来诊,因为有些检查需要1—2天才出结果,有些检查是需要提前预约时间的,如CT检查等,到了周末前就诊,有些检查要到下周才出结果了,等待时间长,对诊疗不利。4. 因为目前取消了点名挂号,要问或查看某医师再出诊时间不方便了,如要继续找某医师看病,在看完病后一定咨询他∕她,方便的话可把下次看病时间预好。
2012年《亚太地区慢性乙型肝炎治疗共识》2012年2月,亚太肝病研究学会(APASL)针对亚太地区慢性乙肝首选治疗方案进行了更新和界定:一.哪些慢性乙肝病人需要抗病毒治疗 推荐建议1 . 在进行抗病毒治疗前必须对患者进行强制性彻底评估及咨询指导治疗适应症。 推荐建议2. 对病毒复制但血清ALT水平持续正常或轻微升高的患者,不应进行抗病毒治疗,除非患者存在严重肝纤维化或肝硬化。这些患者需要接受密切的随访,并且每3~6个月进行HCC监测。 推荐建议3. 对存在病毒血症同时ALT在正常高值水平或轻微升高且年龄大于40岁的患者,推荐进行肝纤维化评估,除外已经有临床诊断肝硬化证据的患者。 推荐建议4. 慢性HBV感染者若ALT>2 ULN同时HBeAg阳性者HBV DNA>20 000 IU/ ml (105拷贝/ml),HBeAg阴性者HBV DNA>2 000 IU/ ml (104拷贝/ml),应考虑抗病毒治疗。出现严重肝纤维化或者肝硬化,无论ALT水平多高,均应考虑抗病毒治疗。若即将发生或已出现明显的肝功能失代偿,应尽早开始抗病毒治疗。除外上述情况外,建议观察3~6个月以确保治疗的必要性。 推荐建议5. 初治患者可采用常规干扰素5~10 MU,每周3次[IB],或PegIFNα-2a 180 μg或1-1.5μg/Kg,每周1次;或核苷类药物(恩替卡韦0.5 mg,每日1次;或替诺福韦300 mg,每日1次;或阿德福韦10 mg,每日1次;或替比夫定600 mg,每日1次;或拉米夫定100 mg,每日1次。恩替卡韦和替诺福韦为优先推荐的选择)。胸腺素α 1.6 mg,每周2次,也可选用。二. 抗病毒治疗的慢性乙肝病人应该如何管理 推荐建议1: 在抗病毒治疗过程中,应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ALT、HBeAg或HBV DNA。若使用替诺福韦或者阿德福韦,还应监测肾功能。用替比夫定治疗时应监测肌力是否减弱。在应用干扰素治疗期间,必须强制性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和其他的药物不良反应。 推荐建议2. 在抗病毒治疗结束后,头3个月内应当每月监测ALT和HBV DNA以发现早期复发,以后每三个月监测一次。若无症状出现,以后每3个月(对于肝硬化患者)到6个月(对于已产生应答的患者)监测1次。对于无应答的患者,应进一步监测HBV标志物,以便识别延迟应答和在有指征时重新治疗。 推荐建议3. 对于常规干扰素,目前推荐的疗程为HBeAg阳性患者4~6个月,HBeAg阴性患者至少1年。对于PegIFN,推荐的疗程为12个月。对于胸腺素α1,推荐的疗程为HBeAg阳性患者和HBeAg阴性患者均为6个月。 推荐建议4. 对于口服抗病毒药物,在HBeAg阳性患者,当证实至少持续12个月出现HBeAg血清学转换伴HBV DNA检测不出,可考虑停药。在HBeAg阴性患者,如果HBsAg仍然阳性尚不清楚需要持续治疗多长时间,但在治疗至少持续2年并间隔至少6个月的3个不同时间点检测不出HBVDNA ,可以考虑终止治疗。对于依从性好的初治患者在开始治疗3个月时出现原发治疗失败或者在第6个月时病毒控制不理想的,如果已用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或者阿德福韦治疗,可以改用更强的或加用没有交叉耐药的药物治疗。三. 慢性乙肝病人出现核苷类药物耐药的补救办法 推荐建议1. 对于在拉米夫定治疗期间发生耐药的患者,可在继续应用拉米夫定的基础上加用阿德福韦;也可选择改用替诺福韦。不推荐改用恩替卡韦1 mg/d。对于在阿德福韦治疗期间发生耐药的患者,可加用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或恩替卡韦或者改用替诺福韦。对于在恩替卡韦治疗期间发生耐药的患者,可加用替诺福韦或者阿德福韦。对于在拉米夫定或者替比夫定联合阿德福韦治疗期间失败或发生耐药的患者,建议改用恩替卡韦加替诺福韦。对于在拉米夫定治疗期间发生耐药的也可改用干扰素或者其他核苷类药物治疗。四. 慢性乙肝育龄妇女应如何抗病毒治疗 推荐建议1.对于育龄妇女,尚未怀孕者优先考虑选用基于干扰素的治疗,在干扰素治疗期间不宜怀孕。怀孕需要治疗的可以用妊娠B级口服药治疗。推荐建议2.为了防止母婴传播,对于HBVDNA>2x106 IU/mL的妊娠妇女在妊娠晚期可以用替比夫定治疗,替诺福韦也可作为选择之一。五. 慢性乙肝合并HIV感染的抗病毒治疗推荐建议:包括有替诺福韦和恩曲他滨/拉米夫定在内的抗逆转录病毒药,是大多数HIV合并感染HBV患者的主要治疗方式。如果CD4> 500 cells/mm3而目前不需要进行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阿德福韦或者PegIFNα治疗。六. 慢性乙肝合并HCV或HDV感染的抗病毒治疗 推荐建议:在同时存在HCV或HDV感染的患者,应注意鉴别哪一种病毒引起的肝损害为主,并据此制定治疗方案给予治疗(Ⅲ)。七. 慢性乙肝肝功能失代偿的抗病毒治疗 推荐建议:对于存在明显或即将发生肝功能失代偿、且初治的患者,选用恩替卡韦或者替诺福韦。但对于初始用口服抗病毒药的患者也可选用替比夫定、拉米夫定治疗或者阿德福韦。对于这类人群必须监测肾功能和乳酸,尤其是MELD评分高于20的患者。八. HBV感染的肝癌病人抗病毒治疗推荐建议:对于HBVDNA高于2000IU/ml的肝癌患者在肝癌治疗前后应该应用核苷类药物进行抗病毒治疗,正如没有发展成肝癌的慢性乙肝患者一样进行处理。肝癌患者在接受动脉化疗栓塞治疗前应开始核苷类药物抗病毒治疗。九. 接受免疫抑制治疗或化疗的HBV感染者的管理 推荐建议1. 接受免疫抑制治疗或化疗之前,应对患者进行HBsAg筛查(IVA)。若患者HBsAg阳性,如果有临床适应证则可开始口服核苷类药物治疗。或者在免疫抑制治疗或化疗开始前即以拉米夫定进行预防性治疗,并持续至免疫抑制治疗或化疗结束后至少6个月。恩替卡韦和替诺福韦也可用于预防性治疗。 推荐建议2:准备接受抗CD20药物治疗的患者,需要筛选抗-HBc,若为阳性则需要密切监测HBVDNA水平。 十. HBV感染相关的肝衰竭与肝移植术后的抗病毒治疗 推荐建议1. HBV感染相关肝衰竭检测到HBVDNA的患者均应给予核苷(酸)类似物治疗。拉米夫定联合低剂量HBIG(第1周,400~800U,肌肉注射,每日1次;以后长期给予,400~800 U,每月1次),可安全而有效地预防异体移植物的HBV再感染。可考虑拉米夫定联合阿德福韦或者恩替卡韦进行预防。 推荐建议2:肝移植术至少1年后,以阿德福韦取代HBIG进行预防,可获得安全而经济的预防效果。对于被认为是“低风险”的患者,也可考虑在肝移植术后的后期改为拉米夫定单独治疗。 推荐建议3:未感染过HBV的患者,若接受抗-HBc阳性供体的肝脏,则应长期使用拉米夫定或HBIG进行预防。
核苷(酸)类似物(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等)治疗何时能停药?核苷(酸)类似物是目前除干扰素之外,治疗慢性乙型肝炎较好的抗病毒药物,安全性总体来说是好的,疗效也很定,对病毒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能控制病情进展,具有口服方便,疗效好的特点,深受临床医师和病人的欢迎。但到底应该服用多长时间,是2年?,3年?,5年?,还是一辈子?一直是病人最为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将要结婚或已经结婚面临生育的年轻人,特别是女性患者。在临床中我们也发现,虽然多次检查HBVDNA乙肝硬化患者,都需长期或较长期治疗,最好选用耐药发生率低的核苷 (酸) 类似物治疗,不能随意停药,一旦发生耐药变异,应及时加用其他已批准的能治疗耐药变异的核苷 (酸) 类似物 。3. 应用化疗和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在化疗和免疫抑制剂治疗停止后,应根据患者病情决定停药时间:①对于基线HBV DNA<2000 IU/mL的患者,在完成化疗或免疫抑制剂治疗后,应当继续治疗6个月;②基线HBV DNA水平较高(>2 000 IU/mL)的患者,应当持续治疗到和免疫功能正常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同样的停药标准。目前由于多数医院HBV DNA检测下限均为<500拷贝/mL,而北京佑安医院检测下限<12 IU/mL(相当于60拷贝/mL),如按检测下限HBV DNA<12 IU/mL为标准,以上述停药参考条件停药,复发率可能会更低。
哪些病人需要抗病毒治疗?是不是只要HBsAg、HBV DNA阳性的乙肝病毒感染者就需要抗病毒治疗呢?回答是否定的,在实际临床中,要根据病人病情而定,有些病人确实需要抗病毒治疗,而有些病人根本不需要抗病毒治疗,下面把有关抗病毒治疗的适应症归纳如下:一.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抗病毒治疗的一般适应证包括:1. HBeAg 阳性者,HBV DNA ≥105 拷贝/m l(相当于2000 IU/mL);HBeAg阴性者,HBV DNA ≥104 拷贝/m l(相当于2000 IU/mL);同时,ALT应≥2×ULN(正常值);如用干扰素治疗,ALT应≤10×ULN(正常值),血清总胆红素应<2×ULN(正常值);2.对于ALT<2×ULN(正常值)患者,肝穿刺组织学病理检查应:肝组织学示Knodell HAI ≥4,或炎症坏死≥G2,或纤维化≥S2。 3.对持续HBV DNA阳性、达不到上述治疗标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亦应考虑给予抗病毒治疗: ① 对ALT大于正常上限且年龄>40岁者,也应考虑抗病毒治疗。 ② 对ALT持续正常但年龄较大者(>40岁),应密切随访,最好进行肝活检;如果肝组织学显示Knodell HAI ≥4,或炎症坏死≥G2,或纤维化≥S2,应积极给予抗病毒治疗。 ③ 动态观察发现有疾病进展证据(如脾脏增大)者,首先建议患者行肝组织学检查,必要时给予抗病毒治疗。 在开始抗病毒治疗前应排除由药物、酒精或其他因素所致的ALT升高,也应排除应用降酶药物后ALT暂时性正常。在一些特殊病例如肝硬化或服用联苯结构衍生物类药物者,其AST水平可高于ALT,此时可将AST水平作为主要指标。 二.代偿期乙肝肝硬化抗病毒的适应证HBeAg阳性者的治疗指征为HBV DNA ≥104拷贝/mL,HBeAg阴性者为HBV DNA ≥103拷贝/mL,无论ALT正常或升高。治疗目标是延缓或降少肝功能失代偿和肝细胞癌(HCC)的发生,且因治疗时间较长,最好选用耐药发生率低的核苷 (酸) 类似物治疗,其停药标准尚不明确。 干扰素因其有导致肝功能失代偿等并发症的可能,应十分慎重。如认为有必要,宜从小剂量开始,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逐渐增加到预定的治疗剂量。 三.失代偿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只要检出HBV DNA,不论ALT或AST是否升高,建议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及时应用核苷(酸)类似物抗病毒治疗,以改善肝功能并延缓或减少肝移植的需求。因需要长期治疗,应好选用耐药发生率低的核苷 (酸) 类似物治疗,不能随意停药,一旦发生耐药变异,应及时加用其他已批准的能治疗耐药变异的核苷 (酸) 类似物。 同时,因干扰素治疗可导致肝衰竭,因此,对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属禁忌证 。 四.特殊情况下慢乙肝病人的抗病毒治疗1.经过规范的普通干扰素α或聚乙二醇化干扰素α治疗无应答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若有治疗指征可以选用核苷(酸)类似物再治疗。 2.对核苷(酸)类似物规范治疗后原发性无应答的患者,即治疗至少6个月时血清HBV DNA下降幅度<2 log10,应改变治疗方案继续治疗。 五.应用化疗和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①对于因其他疾病而接受化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应常规筛查HBsAg;若HBsAg阳性,即使HBV DNA阴性和ALT正常,也应在治疗前1周开始服用拉米夫定或其他核苷(酸)类似物。 ②对HBsAg阴性、抗HBc阳性患者,在给予长期或大剂量免疫抑制剂或细胞毒药物治疗时,应密切监测HBV DNA和HBsAg,若出现阳转则应及时加用抗病毒治疗。六.HBV/HCV 合并感染患者的治疗 对此类患者应先确定是那种病毒占优势,然后决定如何治疗。如患者HBV DNA≥104拷贝/mL,而HCV RNA测不到,则应先治疗HBV感染。对HBV DNA水平高且可检测到HCV RNA者,应先用标准剂量聚乙二醇化干扰素和利巴韦林治疗3个月,如HBV DNA无应答或升高,则加用拉米夫定或恩替卡韦或阿德福韦酯治疗。 七.有关儿童患者的抗病毒治疗 对于12岁以上(体重≥35kg)慢性乙型肝炎患儿,其普通IFN-α 治疗的适应证、疗效及安全性与成人相似,剂量为3~6 MU/m2,最大剂量不超过10 MU/m2 。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也可按成人的剂量和疗程用拉米夫定或阿德福韦酯治疗。
目前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的药物有干扰素类和核苷类药物两类。干扰素有短效干扰素和长效干扰素,短效干扰素需隔1-2天治疗一次,而长效干扰素(聚乙二醇干扰素)只需每周治疗一次。短效干扰素目前生产厂家较多,而聚乙二醇干扰素目前在我国上市只有两家:商品名为派罗欣、佩乐能;核苷类药物目前我国上市有4种,拉米夫定(商品名:贺普丁)、阿德福韦(商品名:贺维力、代丁、名正)、恩替卡韦(商品名:博路定)和替比夫定(商品名:素比伏)。两类药物各有优缺点。干扰素和核苷类药物两者对乙肝病毒都有抑制作用,而干扰素除抑制乙肝病毒外,还有抗肝纤维化、免疫调节和直接抗病毒作用。 核苷类药物:对绝大多数病人来说都有很强的病毒抑制作用,短期内能很快地抑制乙肝病毒复制,而且服用方便,每天只需一次(一片),副反应极少,绝大多数病人都能接受,但对“大三阳”转为“小三阳”作用很慢,疗效不稳定,服药时间长,疗程不确定,易出现耐药和停药后反弹,因此,必须在医生的指导服用,不能随便停药。 于扰素:疗程确定,为6~12个月,治疗目的也明确:治疗后“大三阳”转为“小三阳”、DNA转阴、血清转氨酶恢复正常,停药后疗效相当稳定。但干扰素需皮下或肌肉注射,使用和保存起来都不是很方便,而且或多或少会有些副作用,最常见的是治疗期间头发比平常多掉一些。由于干扰素是通过激发病人的免疫力而获得疗效,因此每个人对干扰素的反应不一样,疗效差别也较大,一个疗程下来能全部达到“大三阳”转为“小三阳”、DNA转阴、血清转氨酶恢复正常3项指标者只有约50%病人,即使再用一个疗程也只有70%~ 80%的疗效。
在治疗慢性乙型∕丙型肝炎的过程中或多或多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有些是轻微的、一过性的,不必停药,但有些是比较重的,必须停药,现把治疗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和处理作一介绍。1、发热:通常见于前三针干扰素。几乎所有治疗病人第一针注射后约2-4小时都出现一过性高热现象,体温可达38-39度,4-6小时后常无需处理自然下降,第二,第三针以后逐渐减轻或消失。 2、感冒样综合征:多在注射后2~4个小时出现。有发热、寒战、乏力、肝区痛、背痛和消化系统症状,如恶心、食欲不振、腹泻及呕吐。治疗2~3次后逐渐减轻。对感冒样综合征可于注射后2小时,给扑热息痛等解热镇痛剂,对症处理,不必停药;或将注射时间安排在晚上。 3、骨髓抑制:出现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一般停药后可自行恢复。治疗过程中白细胞及血小板持续下降,要严密观察血象变化。当白细胞计数<3.0×10^9/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或血小板计数<40×10^9/L时,需停药,并严密观察,对症治疗,注意出血倾向。血象恢复后可重新恢复治疗。但需密切观察。 4、神经系统症状:如失眠、焦虑、抑郁、兴奋、易怒、精神病。出现抑郁及精神病症状应停药。 5、少见的副反应有:如癫痫、肾病综合征、间质性肺炎和心律失常等。出现这些疾病和症状时,应停药观察。 6、诱发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甲状腺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贫血、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样综合征、血管炎综合征和Ⅰ型糖尿病等,停药可减轻。
内镜介入治疗分硬化治疗和套扎治疗,这两种方法都是治疗食管胃底曲张静脉出血的好办法。对于没有出过血,而曲张静脉较重,预计近期可能有出血危险的病人,也可以做预防性治疗。两种方法虽然都是在胃镜直视下治疗,但其治疗方法和机理是不同的。 静脉硬化治疗:其操作方法是将注射针从胃镜活检孔内插入,然后将针尖伸出,刺入曲张静脉内,助手通过注射针向曲张静脉内注入硬化剂。其机理是:硬化剂使曲张静脉内壁形成无菌性炎症,增强静脉内壁覆盖层,使静脉壁增厚﹑静脉腔变窄﹑变小或闭塞,达到曲张静脉程度减轻或消失的目的。适用于:1.急性静脉破裂出血;2. 既往有静脉破裂出血史; 3. 外科手术后静脉再发;4. 不适于手术治疗;5. 既往无出血史,但曲张静脉重,出血风险大者。 静脉套扎治疗:治疗前在胃镜前端装上带有结扎环的套扎器,然后把胃镜插入食管内,在贲门口上方将胃镜前端对准曲张静脉,通过负压吸引将曲张静脉吸入套扎器腔内,拉动尼龙绳,弹出套扎环,将曲张静脉套扎。其机理是:机械性阻断曲张静脉血流(类似外科断流手术)。套扎后曲张静脉血流被阻断,导致局部组织缺血坏死、肉芽组织增生、坏死组织脱落、浅溃疡形成,最后瘢痕组织形成,曲张静脉消失,达到控制或减少曲张静脉破裂出血目的。其适应症与硬化治疗相同,但下列情况治疗风险大:1. 食管曲张静脉伴有明显的胃底静脉曲张,且合并有溃疡、血栓或红色征阳性;2. 伴有严重肾功能障碍、大量腹水、黄疸,以及最近多次硬化治疗后或曲张静脉细小者。 硬化治疗虽然适用于食管和胃底曲张静脉治疗,但使用的硬化剂不同,食管曲张静脉硬化治疗一般使用5%鱼肝油酸钠和1%乙氧硬化醇,而胃底曲张静脉一般却采用组织胶粘合剂治疗,因为胃底曲张静脉内压力大,术后针眼易出血,且难控制,而组织胶粘合剂在很短时间内则凝固。另外,在治疗方法上也不尽相同,胃底曲张静脉治疗采用的是三明治法,而食管曲张静脉治疗采用的是硬化剂直接注射。 套扎治疗主要用于食管曲张静脉,胃底曲张静脉治疗一般应用少,主要原因:一是胃底曲张静脉粗大,不易整根套扎;二是操作难度大;三是胃底曲张静脉内压力大。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整个治疗效果,其主要并发症是术后易发生套扎环早脱落而出血。 总之,内镜介入治疗是一种治疗食管胃底曲张静脉出血行之有效的方法,同时也是专业技术性强,充满风险的操作治疗技术,具体那些病人适合治疗,治疗中应采取何种方法,应由专业医师根据具体病情而定。
正常状态下,人体腹腔内脏血流首先回流到肝门静脉,经肝脏门静脉系统血管、肝内门静脉毛细血管网后,再流至肝静脉毛细血管网,最后汇集到肝静脉,流入下腔静脉。血液回流好象水渠,任何一环节出现堵栓或狭窄,都会导致水流不畅,瘀积的水到一定程度后,会寻找其他渠道流走。也就是说,在上述人体腹腔内脏血液的回流中,不管是门静脉系统血管,还是肝内毛细血管网,或者是肝静脉,只要某一处发生堵栓或狭窄,都可能引起门静脉瘀血和压力增高,导致体内血管侧支循环的开放和形成。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就是体内血管侧支循环形成的血管之一。正常人体腹腔内脏血液经门静脉—肝脏—肝静脉的回流是流畅的,是不会发生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的,只有血流不畅,门静脉高压形成才可能发生。引起门静脉高压的因素,按发生的部位一般分为肝前性、肝性和肝后性三种。肝前性以门静脉癌栓、血栓多见,肝后性以肝静脉狭窄多见,肝性病变主要见于肝硬化,也是引起门静脉高压的主要原因。肝硬化发生门静脉高压的主要原因是肝细胞大量坏死,代之以肝组织纤维化及再生结节和假小叶形成,肝内血管扭曲变形,毛细血管网减少,血流通过肝脏受阻,导致血液瘀积于门静脉内,随着血液瘀积程度的增加,门静脉压力逐步增高,最终导致包括食管胃底静脉在内的侧支循环血管形成和扩张。引起肝硬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遗传性因素,也有免疫性因素,但目前临床以肝炎病毒和酒精因素引起的肝硬化最常见,因此得了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的病人,要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积极治疗,尽可能地防止演变为肝硬化。对于有嗜酒爱好的人,尽可能少嗜酒或不嗜酒。对于肝硬化病人,除其他常规检查外,应定期进行胃镜检查,以了解有无食管胃底静脉曲张,以及静脉曲张程度,以便做好必要的预防和治疗措施。